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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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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账公司: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

一、合同之债是什么   

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合同之债的特点   

第一、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   

第二、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合同之债。   

第三、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   

第四、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即合同之债的产生、形式、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多属于任意性规范,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   

三、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1、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识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同时,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   

2、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双方代理的、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写清楚具体的信息,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

玉溪地区位于云南省中部,北接昆明市,西南连思茅地区,东南邻红河州,西北靠楚雄州。当你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那悲壮雄浑的音乐旋律感动、陶醉,知道曲作者、人民音乐家聂耳那不朽的名字,知道他生于“花灯之乡”并在其间汲取丰富的音乐营养时,我们自豪地说:“这就是玉溪!”当你品味着国家金奖、中国名牌“红塔山”香烟,为“云烟之乡”崛起亚洲第一大现代卷烟企业和以它为龙头组建起中国最大卷烟企业集团??红塔集团的奇迹所震惊时,我们高兴地说:“这就是玉溪!”全地区地貌错综复杂,有湖泊、平坝,高山、大川,海拔最高的是新平县的哀牢山主峰,海拔3137米;最低处是元江县,海拔仅327米。立体气候的特征十分明显,既有四季如春的山区平坝,也有被称为“天然温宝室”的谷地。全市高原季风气候特点显著,具有从准热到温带多种气候类型。年平均气温15.6-23.8°C之间,全市无霜期244天-365天,年平均日照2115-2285.4小时。年平均相对温度68-79%。境内名胜古迹有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阳宗海4个高原湖泊。